号: 003138822/202109-0001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通知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1-09-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公网传〔2021〕295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公安局关于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的通知

作者: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9-10 14:44 信息来源:黄山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公安(分)局,黄山风景区公安局、黄山高新区公安分局,机场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分局,市局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于2021年7月15日施行,该法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内容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是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亮点之一。为准确把握该法修订的内在要求,确保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持续深入落实“三项制度”,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环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安机关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的核心和重点,其中第三十九条对行政处罚公示制度作出规定,第四十七条对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作出规定,第五十八条对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核制度作出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务必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三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准确理解和掌握具体要求,将落实“三项制度”作为提高公安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推进公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

1.进一步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要坚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执法单位的公开主体责任,应主动公示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的程序、救济渠道以及执法过程中执法民警、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二是要着力拓展公开的途径和范围,既要强化事前公示,又要规范事中公示,还要加强事后公示。三是遵守执法程序和时限要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依法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履行通知、告知等义务。

2.进一步细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针对以往执法记录不全面、不系统、记录资料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从强调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等角度出发,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载、可追溯管理。一是要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形成全面覆盖、有机衔接、闭环管理的执法记录链条。二是要把握关键环节。执法全流程记录要覆盖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并突出重点环节,对现场执法、强制检测等直接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要全程录音录像,对举行听证、留置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录音录像,必要时,全程录音录像。

3.进一步深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审核”修改为“法制审核”,更突出强调了法制审核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作用,针对执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环节,完善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要制定完善审核目录,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等重大复杂的情形,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审核通过方能作出决定。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法制员务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坚持应审尽审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制审核的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督查审查机制。

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着力推进“三项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也存在执法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执法记录不系统、记录资料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因此要各级公安机关继续加大“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加强领导,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推进“三项制度”在行政处罚中进一步落实。同时,要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各项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不透明、不公开、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对执行“三项制度”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努力让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黄山市公安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