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22/202104-0003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1-04-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公网传〔2021〕104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公安局关于正式启用 “黄山市户政一体化+全程网办” 平台的通知

作者: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4-02 10:29 信息来源:黄山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公安(分)局,黄山风景区公安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市局治安支队:

为深入推进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顺应“互联网+”政务服务新需求,市公安局从2020年开始建设“黄山市户政一体化+全程网办”平台,经过系统建设和调试,并完成民警培训,从2021年3月中旬起已进入试运行阶段。该平台将分散在多个系统中的户政业务申请、受理、办理、审批等集为一体,户籍民警无需在各个系统间切换操作,实现受办分离、内外网数据交互、线上线下申办业务均“一屏”办理,提速增效。该平台目前运行平稳,具备正式启用的条件,市局决定正式启用该平台,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启用新平台,做好新老平台业务衔接

自2021年4月1日起,全市各户籍窗口对群众申办所有户口业务一律通过“黄山市户政一体化+全程网办”平台受理,按照业务标准规范办理。原“常住人口前端业务系统”内未办结业务仍在原系统内操作办结,因当事人个人原因长时间未办结的,可作废后在新系统内重新申请办理。市局将在原系统内未办结业务全部办结后,停止使用原系统。

二、规范电子档案采集,建立档案保管双轨机制

户政一体化平台已将户籍业务材料纳入电子化管理,各经办民警对当场办结的户籍登记事项,要现场完成户籍档案资料的拍照归档工作;对需上报审批的户籍业务事项,及时完成有关审批材料的拍照工作,待审批办结后归档,确保户籍档案的完整性。户籍档案电子化系统采集的内容与纸质户籍档案归档的标准一致。

户籍业务实行电子档案管理的同时,继续按照户籍档案管理规定对纸质材料装订存档,市局将根据电子档案归档管理情况另行通知逐步减少或取消纸质材料归档,现阶段不得以实行电子档案管理为由中止纸质户籍档案管理。

三、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健全常态化业务监管机制

各级治安户政管理部门需对各户籍窗口办理的户政业务进行常态化业务监管,区县治安户政部门按照每月20%,市局治安支队按照每月10%的比例,在平台中对各窗口图片采集质量及业务办理质量进行抽检,重点核查上传的电子材料是否清晰有效、适用的业务类型是否准确规范,是否存在手续不全、材料造假等问题,对存疑业务应上门复查纸质档案,确保户籍管理工作规范开展。

各级治安户政部门对抽检不合格数据,可通过平台退回整改,相关检查整改情况平台内的“业务监察”模块将实时记录,市局治安部门将定期予以通报。

四、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推广全程网办系统

“黄山市户政一体化平台+全程网办”系统上线后,群众可通过“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或“皖事通”APP等互联网端进行业务申请,民警在公安网一次办结,办结件通过群众自主选择的方式送达。该系统集网上预约、网上办事、网上监督、网上支付等为一体,畅通了互联网与公安网的连接,使所有户政业务双网同步展现,从居民手中到民警案头无缝流转,全流程可控可追溯,实现不见面办理或者“最多跑一次”办结。

目前我市根据 “e网通”全省统一事项清单,整理上线首批高频办理事项106项,后期再根据实际需要增减业务项目。对群众通过互联网端申办流转的户政业务,各户籍窗口需在3个工作日内签收受理,规定时限内办理办结。

各级公安机关可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及“一村一警”入户走访活动,适时开展服务宣传,引导群众了解全程网办的条件和内容,使新的服务举措惠及更多群众。

黄山市公安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