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1年,黄山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总体部署,全面践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以建党百年大庆安保维稳为主线,聚焦“大庆安保决胜年、管理服务深化年、改革创新攻坚年、队伍建设锻造年”,紧密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各项工作,有力推动了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一是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事项上的梳理工作,调整并完善权责清单468项,公共服务清单115项,中介服务清单14项,涉及交通安全、户籍办理、禁毒宣传等多个方面。完成“深入推进公安涉企事项“一站式”办理工作,全市共建成政务中心公安“企业合成服务窗口”7个,可办理相关事项11个。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车管所“5+2”不打烊服务制度,不间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提高线下办事效率,完成“7×24”小时自助车管所建设,推出全市公安交管类3项便民利民措施,实现17项车驾管业务在在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开通“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等7大类49项交管业务。
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最大限度利民原则,全面梳理市局负责的所有证明事项,通过深入研究讨论,确定了单位集体立户、入籍户口登记证明等5项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事项并对外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黄山市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2021)》相关规定,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告知承诺制落地落实。
3.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制定下发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2021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联合多部门开展对全市保安服务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典当业、校外培训机构、旅游饭店(星级宾馆)等行业的抽查,完成抽查任务11项,严格遵照执行《黄山市市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持续加强企业信用监管。
4.深入实施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一是在歙县公安局进行试点,探索推进保安员证核发“最多跑一次”,优化了保安员证核发工作流程,实现“即到即考即发证”,解决了保安员证核发周期长、考试频次少等问题,收到了辖区群众和省厅的高度赞扬,并向全市内推广应用。二是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为新开办企业的合同章实行免费刻制,截至目前,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类别已达5类(包含企业名称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签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三是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和涉企案件集中攻坚行动,强化组织领导,会同检察机关、等门深入排查梳理,共清理完成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52起,清理化解率达100%,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制定下发《黄山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定期排查和归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工作的通知》,组织民警学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排查发生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况,对排查出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市场准入负责清单制度落到实处,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立项、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备案等程序,公平竞争审查率、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达100%。二是按要求认真开展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保留1件、拟修改1件;清理以市公安局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保留4件、废止2件。
2.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更新。我局严格按照《市公安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及时公开黄山市公安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黄山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等。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1.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黄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一是对《黄山市公安局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始终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按规定要求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能够一以贯之做到最后发言,并在充分考虑集体讨论意见基础上,作出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坚持做到在会上说明理由。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做到每年2次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公安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汇报,每年按照市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全面述职,定期梳理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落实督察反馈机制,确保全市公安工作始终在党委的坚强统一领导下稳步推进。三是进一步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黄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各项要求,全年共审核重大行政决策2件,规范性文件1件,其他执法制度8件。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为深入了解《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施行情况,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我局组织召开《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座谈会。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徽平地律师事务所、烟花爆竹销售企业相关负责人,以及相关公职律师、基层所队民警、社区干部、人大代表等应邀请参加。严格贯彻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3.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黄山市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黄山学院的法学院副教授郑文兵、地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饶飞作为我局的两名法律顾问,落实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凡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案件情况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法制机构审核前,均采取函询法律顾问或召开案审会等形式,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核意见。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开展执法资格认证管理、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裁量权规范调整等活动,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黄山市公安局民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奖励办法》,深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及时兑现奖励。二是加强执法办案“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管理,自主研发案件质量全程审查工作模块,在“一案一表三查”原则下,实现案件审查、问题整改全过程清单式记录,提升审查质效,强化执法质量全程管控。三是通过组织外出考察学习、视频讲座、线上答疑、送教上门、以案释法、旁听庭审、实战练兵等方式开展执法规范化教育培训活动,培训人数达1000余人次。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有关执法领域探索开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符合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包容审慎机制,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实际,制定了《黄山市公安局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并在外网上向社会发布,此次出台的第一批清单内容共包含19项免罚事项,涉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多个领域。
3.认真落实《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按照《黄山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出台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解聘退出、教育培训等8项管理制度持续推动辅警层级化管理。
(五)健全矛盾纠纷行政化解体系
1.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行政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深入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推进“警民联调”化解矛盾纠纷。全市公安机关派出所“警民联调室”应建全建,各派出所共配置调解员371名,其中专职调解员142名,兼职调解员229名。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紧密结合“肩并肩”特色做法和“作退一步想”调解工作法,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245起,化解5780起,其中通过警民联调化解3976起,占比68.79%。
2.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推广“作退一步想”、“肩并肩”警务机制等品牌。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效能,认真学习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并成功打造了“作退一步想”社会治理模式并积极推广,有力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按照省公安厅打造“警力集约化、职能多元化、勤务高效化、服务亲民化”的新型勤务模式要求,市局坚持“一警多能、一警多用,遇事必管、规范移交,整体联动、联防联控”的改革理念,扎实推进“一警多能”实战融合勤务机制改革,在“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基础上,通过“淡化警种概念、整合警力资源、优化勤务模式、规范运行机制、实行交叉授权”等一系列措施,严格落实“一警多能、一巡多效,有警必处、遇事必管”要求,不断提高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推进市中心城区8处警务站的建设工作。三是积极与住建部门对接,将智慧安防设施建设纳入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全市112个老旧小区智慧安防建设已于年底前全部建设完成。
3.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深入推进“最多访一次”试点。从严落实局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2021年度市局共接待来访55批次,局领导有效接访38批次,局领导有效接访率达69.09%。全市公安机关信访事项登记录入持续上升,信访倒挂现象彻底扭转。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信访接待场所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枫桥式公安信访窗口”。在市区新建接访场所70平方米,不断提升公安信访为民服务窗口品牌形象。
(六)健全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1.落实政府系统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措落实落地。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经常抓、抓经常。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全市公安队伍日常管理,不定期与民警进行廉政谈话,发现思想苗头问题及时督促纠正。二是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教育引导民警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强化担当作为。狠抓抓理论学习,促民警认识提高。组织市局民警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切实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三是狠抓抓作风效能建设,促民警遵章守纪。根据市局党委关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从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注重规范着装、严守工作纪律等方面多管齐下,进一步提升加强公安队伍作风管理建设的水平。
2.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前圆满完成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取得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肯定和满意。2021年,我局共收到市政府交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5件,其中,市人大建议7件,市政协提案12件,屯溪区政协提案6件。
3.纵深推进审计全覆盖,扎实开展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政府投资等各类审计。2021年以来,我局聚焦单位内部风险防控,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按照相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落实推进审计全覆盖,从聚焦 “关键少数”、加强“规范执法”、强化“审计监督”、严管“重点经费”、做好“后半篇文章”等方面扎实开展完成各类审计项目85个。
4.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基层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警务平台建设和阳光警务活动,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努力做到所有确定公开的公安行政管理项目都及时公布,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和服务效率。2021年度共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96条;12345平台共接收相关办理件一千余份,已全部答复完毕。建成公安事项“一窗通办”窗口23个,顺利实现计划建设任务;建成政务中心公安“企业合成服务窗口”7个。此外,制订《“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10项工作举措》并严格落实。
(七)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1.升级完善“皖事通办”、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加强基层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可办、异地通办”,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依托黄山市户政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多项业务办理的智能预约和长三角通办。黄山市户籍群众可通过“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或“皖事通”APP等互联网端对96项业务实现不见面办理或者“最多跑一次”办结。在我市各身份证窗口单位试点受理长三角区域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2021年共办理48笔。对“皖事通”公安服务和“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进行优化维护,“网上车管所”方面已经实现电子委托。
2.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拓展监管业务范围,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依托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建立公安服务线上管理监督模式,截至2021年底,我局32个监管事项累计录入行政检查监管行为47条,监管动态信息107条。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公安局坚持“一把手”挂帅,成立由“由一把手局长任主任、分管常务工作和法制等业务工作的局领导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统筹部署、协调推动、指导监督,2021年,市局共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全体及专题会议12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伍春宏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扩大)会议25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240篇,开展研讨80人次,传发《政治理论学习参考材料》26期,对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进行强调部署。
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做到定期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公安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汇报,每年按照市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全面述职,定期梳理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落实督察反馈机制,确保全市公安工作始终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稳步推进。
三是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出庭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活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贯彻落实《黄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黄山市公安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庭应诉22次,出庭率达100%。
四是大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阐释好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促进民法典有效施行。举办202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政治轮训警衔晋升培训班等专题培训班,将民法典学习纳入课程教学内容,并邀请了相关专家教授进行民法典内容学习的专题授课,全市共1000余人次参训。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民法典学习的相关宣传工作。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市公安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有待进一步深化。对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有待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不够及时、有效。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不够到位。
(二)各警种部门协调配合,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有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涉及多警种多部门,在工作推进中存在个别警种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态度不够主动,工作协调配合不够顺畅等问题,未能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在工作亮点特色提炼总结上不够明显。
(三)民警执法素质能力和作风效能有待提升。少数民警存在法律素养不高,执法办案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够强,对形势政策把握不准、执法思想僵化、执法方式简单等问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能力不足、方法不多、方式不当等现象。
(四)围绕执法重点难点环节开展执法培训不够多。执法培训内容主题还不够突出,对基层民警普遍反映的执法难点问题,制约执法办案高效率运作的研究尚有欠缺,存在学法用法与普法宣传的结合度还不够高等问题。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市公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部署,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以“能力作风提升年”为契机,推动公安各项法治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更高水平发展,切实以“五大工程”护航好“五个之城”。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深入学习、准确领会其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强化全警法治意识,锻造过硬法治公安队伍。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要求。严格按照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相关制度机制,定期召开市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联席会议,常态化开展预警分析、下发预警通报,压实警种部门管理监督、综合部门职能监督、督察审计专门监督、派驻机构专责监督责任。
(三)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不断完善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运行使用。
(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持续推动“一警多能”实战融合勤务机制改革。坚持“一警多能、一警多用,遇事必管、规范移交,整体联动、联防联控”的改革理念,加快推进以城区“交治特(巡)融合”、农村地区“所队合一”“联勤联动”“合署办公”等形式为载体的新型勤务机制改革工作。
(五)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探索新业态管理。以断卡、昆仑行动为抓手,坚持主动出击、全链条打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突破我市“低慢小”无人机的管理管控方面的空白。进一步规范网约房管理。从发现、介入、服务、管理、检查各环节入手,抓实检查环节,积极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不断加大整治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打击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等突出违法犯罪力度,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继续探索开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制度。定期对“首违免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出台第二批首违免罚清单,同时结合黄山旅游警务特点,积极探索志愿者、社工服务、微信朋友圈转发普法宣传内容、法律法规测试等“以教代罚”方式,打造黄山旅游人性化执法“金名片”。
(七)持续推动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以市委“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深化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设,以制度促规范,常态长效抓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书本学”与“实战练”并举,“走出去”与“请进来”结合,不断创新完善日常化、实战化教育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全警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