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市公安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以及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要求,坚持不懈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切实把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对标找差、提质增效,强化落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制定《黄山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并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常态化理论学习。2022年共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开展研讨32人次。二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市局党委针对党的二十大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最新部署,及时研究、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覆盖全警的政治轮训工作,确保做到真学真懂、笃信笃行。三是将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断完善法治建设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相挂钩工作机制。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黄山市公安局积极营造“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督格局。成立了以市局主要领导为主任、常务副局长、分管局领导为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中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职能作用,研究重大执法问题,审议违反“四个必须、四个严禁”等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事项,2022年共召开全体及专题会议3次,全市公安机关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5人。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市编办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督促市局各单位对部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要责任、权限程序等予以明确。2022年市公安局权责清单457项,公共服务清单114项,中介服务10项,动态调整37项。
2.聚焦简政放权,提升为企服务效能。一是下放办理权限。按照“应放尽放、可放尽放”工作原则,将小型汽车车检、注册、考试业务、电子港澳台通行证再次签注制作权限等20项原市级权限全部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二是精简证明材料。进一步优化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服务工作。全面清理整顿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奇葩证明”,凡是公安机关自己掌握、能网上查询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严格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3.提升公安服务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在“一窗通办”工作方面。部署开展“公安政务进社区”上门服务活动,全市建成7个“企业合成服务窗口”、56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23个公安事项“一窗通办”窗口,可办公安综合业务134项(治安户政103项、交管20项、出入境11项),窗口建成以来累计办理公安综合业务7万余件,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服务在身边”、“随手就能办”的高效便捷。二是在“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面。实行企业开办印章刻制“一窗受理、联动办理”,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共为6961家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34775枚,为企业节省208余万元;开展优化机动车年检服务“舒心车检”行动,积极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多部门推动对检验报告“一检互认”,通过数据共享进一步便民利民;积极推广公安交管社会化服务站建设,实行车辆业务“一站通办”甚至“一站全办”,目前全市共建成汽车4S店机动车登记服务站23家,保险车驾管社会服务站4家,金融企业抵押登记服务站4家,回收企业注销登记服务站1家,基本实现了公安交管服务多行业,全市各区域全覆盖。三是在“跨省通办”工作方面。积极落实长三角区域户口“一站式”跨省迁移、全国范围内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不断简化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大力推行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机动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考”。
4.坚持改革创新,打造主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出台《黄山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五要件”清单》,成立市级公安机关为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为企服务办公室”,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为企服务工作堵点、难点问题。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商务、科技、税务等部门力量,实现“联动服务,并联审批”,提升为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在企业需求集中的开发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密集地区设立“为企服务警务室”,在有条件地区的警务室增设公安服务自助办理设备,为企业提供安全防范、治安防控、法治宣传等一体式集约化服务。二是充分依托“网上警民议事厅”工作机制,在企业集中地区建立“网上警企议事群”。借助议事群广泛宣传为企、为民服务政策,及时听取企业及群众需求和意见建议,收集各类矛盾纠纷线索。目前,全市共建立的网上警民议事厅工作群有466个,群成员约16万余人。三是推行“局长服务企业”现场办公机制。将每月27日设立为公安服务企业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包保民警在当日及时听取相关企业及群众意见、了解诉求,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022年以来,全市共召开警企联席会议和警企恳谈会49余次,收集并办结意见建议76余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将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制度机制建设纳入市局党委2022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任务分工方案》《黄山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推动各警种部门进一步压实执法主体责任。制定《2022年巩固执法效能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黄山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执法司法领域顽瘴痼疾突出问题和公安机关服务企业群众过程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进一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及时转发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公平竞争审查率、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达100%。严格按照《市公安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及时公开黄山市公安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黄山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等。
3.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黄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始终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按规定要求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能够一以贯之做到最后发言,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坚持做到在会上说明理由,并在充分考虑集体讨论意见基础上,作出决定。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做到每年2次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公安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汇报,每年按照市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全面述职,确保全市公安工作始终在党委的坚强统一领导下稳步推进。
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为深入了解我局2022年两批《黄山市公安机关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以及《黄山市公安机关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和“以教代罚”实施办法(试行)》(简称“一办法两清单”)的施行情况,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推行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黄山市政府立法后评估办法》以及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市局及时组织开展“一办法两清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实效性和规范性等全面评估工作。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黄山市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黄山学院的法学院副教授郑文兵、地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升剑作为我局法律顾问,落实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凡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案件情况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法制机构审核前,均采取函询法律顾问或召开案审会等形式,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核意见。2022年两名律师共审核市局各类合同63份,参与诉讼或仲裁案件及法律指导服务7件,解答法律咨询二十余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动柔性执法。一是狠抓重点执法环节。紧紧围绕接处警、受案立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处罚裁量、涉案财物及案卷管理等影响案件定性处理、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和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环节,全面梳理170类易发、多发问题及典型案例,细化工作标准,明确工作流程,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公、不严、不文明的现象。二是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首违免罚”“轻微不罚”的规定,全面梳理分析适用免罚的高频轻微违法行为类型,先后出台两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清单共34个免罚事项,其中治安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类各5项、交通安全管理类24项,对《免罚清单》中的事项,只要符合清单规定的免罚情形并及时改正的,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后不予行政处罚。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127838起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切实保障了执法对象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一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治安突出问题整治,重点打击阻挠施工、寻衅滋事、强揽工程、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其中歙县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使用盐酸克伦特罗快检技术侦破一起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公安部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并在全国推广。休宁县公安局成功侦破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4.03系列非法狩猎案”,被公安部特发贺电表扬。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一是积极建立健全由指挥枢纽牵动、各类处置专班构成的“1+N”工作机制,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围绕接警、派警、出警、处警、反馈等实战应用场景,不断完善重大紧急警情处置“微预案”,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二是严格落实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重点时期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等“四项机制”,强化网格化布警,确保警力在岗在位在状态,严防发生恶性案事件。三是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2022年我局特警支队先后组织开展全要素应急拉动演练6次,七处反恐点模拟实战演练96次。
2.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及时下发通知对《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积极主动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利用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守所工作站,为家庭困难、家住外地、残障等在押人员转递法律援助申请并形成常态化。积极对留所服刑人员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出所前通报当地司法部门制度,确保社区矫正机构对留所服刑人员出所按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参加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扎实开展“4.15国家安全日法治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3.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市公安局党委将“党建+信访”工作机制落实纳入对各党组织建设的考核。制定《黄山市公安局公安信访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局领导及部门警种工作任务及要求,开展常态化接访、阅信和集中接访活动。2022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有效接访138批152人,其中市局领导接访50批54人。二是推深做实“做退一步想”调解工作品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全市公安机关依托城乡社区警务、“一村一警”包村联系、“一企一警”等工作机制,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等活动,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会同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基层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全面摸排各类矛盾纠纷。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258起,化解5946起,其中“警民联调”3586起。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落实政府系统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措落实落地。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经常抓、抓经常。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全市公安队伍日常管理,不定期与民警进行廉政谈话,发现思想苗头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2.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对重点建议和提案,及时会同人大、政协共同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水平,2022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9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办结率、满意率100%。
3.纵深推进审计全覆盖,扎实开展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政府投资等各类审计。2022年以来,我局聚焦单位内部风险防控,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按照相关部署要求,以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各类审计项目84个,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55条,共发现问题27个,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55条,促进增收节支金额336.86万元。
4.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督办工作扎实有效。一是认真做好目标任务、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重大工作部署的分解落实,围绕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领导批示,加强跟踪检查与督促,坚持调度、通报,全方位、多角度地督查各责任单位进度,确保交办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二是做好12345热线和黄山政务督查考核管理平台工作办理。严格按照平台办件时限,有序推进服务便民热线工作,2022年,共办理12345平台热线149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保持在100%,通过黄山政务督查考核管理平台完成市政府督办考核平台任务123件。
5.提升公安基层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警务平台建设和阳光警务活动,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工作事项,发布执法类信息8条,行政许可类信息6条,行政处罚类信息7条,行政强制类信息7条,行政确认类信息4条,其他权力类信息4条,有力促进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6.强化公检协作配合。会同市检察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制定《黄山市人民检察院 黄山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黄山市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设立8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做到了辖区内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2022年以来,市县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共召开定期会议19次,出台文件12份,举办公检培训学习16次,会商案件63件,有力的保障了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切实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办案质效和检察院的监督质效。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市公安局深入推进“一警多能”实战融合勤务机制改革,在全市布建8处警务站(新建7处,移动警务车替代1处),项目总投资625万余元。目前,8个站点已全部实体化运行。同时结合实际对警务站民警执法权限统一交叉授权。2022年3月,该项改革工作因成效突出,获评黄山市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有待加强。个别警种部门认为开展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软工作,不是硬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不够主动,积极性不高,工作协调配合不够顺畅,未能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二是法治理念尚未在民警中形成普遍共识,少数民警还存在依法办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高的问题,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规范,柔性执法、说理执法运用不够。
三是日常的执法监督手段更侧重于规范执法程序,法制检查考评的效果更多体现在事后监督及事后整改,在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方面缺少有效的事中监督机制和手段。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法治公安建设紧密相结合,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埋头苦干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推动工作的务实举措。
二是以制定落实《全面提升执法质效 努力实现公安执法全过程公平正义的指导意见》为总抓手,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努力实现打造“全省执法全过程公平正义最好的地市之一”目标。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推进“智慧法眼”系统深度应用。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办案质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信访案件评查,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在深化完善“智慧法眼”系统监督预警功能基础上,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案管中心(室)依托“智慧法眼”系统实体化运行,推进执法全生命周期闭环管控。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机制,紧盯侵害弱势群体、电诈、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民生案件及涉枪涉爆各类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整合资源力量,提升预防应对各类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