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 市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权限划分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调整意见 |
1 | 黄山市公安局 | 民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配置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保留 | ||
2 | 黄山市公安局 |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保留 | ||
3 | 黄山市公安局 | 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运输许可 |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保留 | ||
4 | 黄山市公安局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及枪支主要零部件、弹药携运许可 |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 |
保留 | ||
5 | 黄山市公安局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
保留 | ||
6 | 黄山市公安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市级:5000人以上 县级:1000-5000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保留 | |
7 | 黄山市公安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
保留 | ||
8 | 黄山市公安局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3.《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保留 | ||
9 | 黄山市公安局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 | 省公安厅(由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初审) |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 |
保留 | ||
10 | 黄山市公安局 | 保安员证核发 |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 |
保留 | ||
11 | 黄山市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县级公安机关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保留 | ||
12 | 黄山市公安局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保留 | ||
13 | 黄山市公安局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保留 | ||
14 | 黄山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保留 | ||
15 | 黄山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保留 | ||
16 | 黄山市公安局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
保留 | ||
17 | 黄山市公安局 |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保留 | ||
18 | 黄山市公安局 |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 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保留 | ||
19 | 黄山市公安局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保留 | ||
20 | 黄山市公安局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县域内通行路线审批,跨县域运输通行路线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
保留 | |
21 | 黄山市公安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2.《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保留 | ||
22 | 黄山市公安局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县级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县域内通行路线审批,跨县域运输通行路线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保留 | |
23 | 黄山市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县级公安机关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保留 | ||
24 | 黄山市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保留 | ||
25 | 黄山市公安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市级:一类金库 县级:其他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
保留 | |
26 | 黄山市公安局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市级:一类金库 县级:其他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
保留 | |
27 | 黄山市公安局 | 机动车登记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大型车辆、进口车区县无办理权限(歙县可办大货车、挂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登记规定》 |
保留 | |
28 | 黄山市公安局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登记规定》 |
保留 | ||
29 | 黄山市公安局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登记规定》 |
保留 | ||
30 | 黄山市公安局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AB驾驶证市所核发,区县无核发权限;驾驶证审验无权限划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保留 | |
31 | 黄山市公安局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保留 | ||
32 | 黄山市公安局 | 非机动车登记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市级负责中心城区(屯溪区)高新区非机动车登记上牌;其余区县各自负责上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3.《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 |
保留 | |
33 | 黄山市公安局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 | 县域内一般涉路施工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涉及国省道、中断交通或对道路通行影响较大的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中心城区涉路施工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保留 | |
34 | 黄山市公安局 | 户口迁移审批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21版)》 |
保留 | ||
35 | 黄山市公安局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县级公安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政府指定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取消 | ||
36 | 黄山市公安局 | 普通护照签发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
保留 | ||
37 | 黄山市公安局 |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保留 | ||
38 | 黄山市公安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1.《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2.公安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
保留 | ||
39 | 黄山市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保留 | ||
40 | 黄山市公安局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保留 | ||
注:1.本表以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蓝本,填写更新后的内容,修改调整部分用红色字体标出。 2.本表比对全省行政许可清单,结合地方立法,填写本系统市、县、乡三级许可事项。 3.有2个以上实施层级的,应在“权限划分”中填写不同层级的职责边界。 4.“设定和实施依据”应根据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填写,并补充具体条款内容,及省级相关具体规定。 5.调整意见规范填写如:新增、保留、取消、下放、委托、规范名称(依据)、调整权限划分等,没有调整的事项填“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