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户籍业务“全市通办”的通知
各区、县公安(分)局,黄山风景区公安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
为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紧扣让群众“少跑腿”、“就近跑”甚至“不用跑”这一目标,打破户籍地域壁垒,市局决定推行全市户籍业务通办。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办时间方式
自2024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户籍业务通办的工作模式。全市各公安户政服务窗口统一办理程序、统一规范标准、 统一档案管理。群众本着“就近自愿”的原则,可以选择全市任一公安户政服务窗口申办户籍业务。
二、通办业务范围
户籍地为黄山市的居民可在全市任一公安户政服务窗口办理各类户籍业务。
以下业务事项因需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暂不纳入通办范围:
1.二级审批业务事项;(含成年人姓名变更更正、性别更正、民族变更更正、出生日期更正、公民身份号码更正、户籍补录、户籍删除等)
2.立户(分户)登记事项;
3.租赁房屋入户事项。
三、通办工作流程
(一)业务申请
我市户籍居民可在全市任一公安户政服务窗口递交户籍业务申办材料。
(二)受理办结
受理地公安户政服务窗口实行首接负责制,受理民警对群众提供的户籍业务申办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三)材料补充
群众提供的户籍业务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民警现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实行一次性告知。
黄山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