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22/202502-00008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5-02-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网民留言:本人新购买了电动自行车,请问在屯溪区骑行如何上牌?是否需要购买保险?

作者: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2-13 16:29 信息来源:黄山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2023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应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提交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合格后,非机动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登记材料如下: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如需代办,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2.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3.购车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提交复印件;4.以自愿为原则,鼓励购买车辆保险。上述材料缺失,无法办理号牌。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工作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39号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非机动车管理所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59-231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