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22/202502-00024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计划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5-02-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作者: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2-05 17:44 信息来源:黄山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新闻宣传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健全完善新媒体时代信息发布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第二条 工作目标 公安新闻发布要以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中心,以弘扬正气、稳定大局为主基调,通过全面、及时、准确地信息发布,做到有利于社会安定和发展,有利于公安队伍和业务建设,有利于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为全市公安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条 公安新闻发布是公安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归口政工宣传部门管理。市公安局组织宣传科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公安机关的新闻发布工作,指导下级公安机关和部门、警种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四条 市公安局负责以下方面的新闻发布:全市关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斗争和治理整顿行动的情况;需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的重大刑事案件、突发事件;有重大影响的治安案件;全市公安机关推出的先进集体和典型人物的英雄模范事迹;需以市公安局名义予以澄清辟谣消除不良影响的事项;以及经上级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授权、批准发布的新闻。

第五条 发布形式

公安新闻发布以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和新闻通稿等形式为主,以接受记者采访、现场发布等为辅。

(一)新闻发布会。重大新闻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由公安政工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策划。

(二)媒体通气会。邀请特定媒体参加,新闻发言人主持,由相关领导、有关部门警种负责人、主办民警,围绕主题,通报情况、解读政策、听取意见,与记者进行现场交流。

(三)新闻通稿发布。围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重要工作部署进展、重大案件侦破情况、多发案件预警防范以及其他公众关心的涉警热点,利用公安官方自媒体,直接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向媒体提供统一的新闻稿件。

第六条 工作制度  未经主要领导批准、政工宣传部门审定,擅自发布或为媒体提供重要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